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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工作实务、经验交流与履职风险应对 暨实务中常见争议问题解析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8-6-6 19:39:37 人气: 标签:工作经验交流问题
导读:,以及“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的背景下,破产案件大量增加、案件错综复杂、审理难度大。重整与破产清算、和解并称为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大程序,其中,重整案…

  ,以及“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的背景下,破产案件大量增加、案件错综复杂、审理难度大。重整与破产清算、和解并称为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大程序,其中,重整案件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如何正确理解重整制度的相关,并在实务中恰当操作与管理重整案件,成为破产律师,特别是破产管理人的挑战之一。同时,破产中涉及到的税收问题非常复杂,管理人既要懂税收,又要懂法律《破产法》,又要懂经营,管理人有必要加强税法的学习。继破产法中对欠税的顺位作了,在破产程序产生的税仍按企业正常经营下的征税。近日,。再者,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管理人的履职要求越来越高,管理人的履职风险越来越大,管理人执业风险无处不在、捉摸不定。随着

  当下,管理人的管理经验已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那些宝贵的管理经验是我们借鉴学习的弥足珍贵的营养,是我们不断前进的“巨人的肩膀”。将这些优秀的管理人的宝贵经验、管理人开拓市场提升能力的方法、规避履职风险的做法收集汇总,分享给大家,以提升破产管理人的执业技能,更是我们的责任。有鉴于此,集长达十二年的破产管理人培训、研究经验,中国行为会培训合作中心联手著名的破产管理人和破产法审判实务专家,倾力打造“破产管理人培训2.0升级版”,特举办“破产管理人工作实务、经验交流与履职风险应对暨实务中常见争议问题解析专题(升级版)”。培训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资产受让人;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培训费3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会员免费,团队优惠。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先报名,我们收到报名信息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发给参会代表:

  (2)加强府院联动配合协作机制a、立案:疏通和科学把握立案时机——债务人申请;债权人申请;执转破移送

  b、配合:相关部门配合共同推进c、协作:各部门协作合力打击逃废债及其难点——如何认定、发现、取证、处置

  10、银行以贷还贷,重新办理抵押,并提高抵押价值,相应行为发生在破产撤销期间,就抵押价值提高部分,是否应当予以撤销?

  主讲专家:朱老师 某中院审委会委员、金融庭庭长,长期从事金融、破产、执行审判工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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